规范和标准安全/损失预防

危险区域分类

危险区域的定义应考虑潜在爆炸性环境带来的各种危险。这种危险区域分类能够采取保护措施。

基本上有两(2)个主要的危险区域分类标准: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进行分类,
-根据国家电气规范(NEC)进行分类。

IEC将危险区域划分为区域,而NEC将危险区域划分为类别和分区。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危险区域分类

-0区: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持续存在或长时间存在的区域(持续危险,估计持续时间超过1000小时/年)
-1区:正常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区域(间歇性危险,估计持续时间为10至1000小时/年)
-2区: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不可能发生的区域,但即使发生,其存在也仅限于短时间(可能的危险,其估计持续时间小于10小时/年)

0区的安装要求比1区更严格,1区的安装要求比2区更严格。

图1-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区域分类示例

国家电气规范(NEC)危险区域分类

-I类:存在/可能存在足以产生爆炸性或可燃性混合物的易燃气体或蒸汽的任何位置。

一级分类进一步细分为一级1区和一级2区。
I类,1类地点是在正常操作下,经常由于维修操作、故障或设备故障而存在可燃物的区域。

I类,2类位置是指:
-液体或气体在容器或封闭系统中储存、处理或处理,如果出现异常操作(火灾、破裂等)或故障操作,液体或气体可能会从容器或封闭系统中逸出。
-使用各种通风系统通常可以避免可燃浓度,一旦这些通风系统发生故障、停机或故障,这些系统可能会成为真正危险的环境。

II类位置是由于存在可燃粉尘而被定性为危险的区域。
III类位置是由于存在可燃纤维或飞灰而被视为危险的区域。

尽管IEC和NEC分类之间存在直接相关性,但以下分类比较可能有用:

危险品

NEC标准

IEC欧洲标准

气体或蒸汽

第一类第1分部

第一类第二分部

0区和1区

2区

灰尘

II类,Div. 1

II类,Div. 2

10区

11区

纤维和飞行

第III类第1分部

第III类,第2分部

10区

11区

表1-危险区域分类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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